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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:回首向来萧瑟处_番外I:她比烟花寂寞

卷三:回首向来萧瑟处_番外I:她比烟花寂寞 (第1/2页)
  
  --杨小唯--
  
  离开上海后,我去过很多地方。
  
  重庆,成都,厦门,深圳,广州,最后落脚在云南丽江。
  
  在那里我呆了三个月,从春天走到夏天,蓝天白云,百看不厌。刚去的第一个星期,我认识了一个唱歌的彝族女孩,她叫阿喜,个子很高,不算瘦,眼睛大,爱吃肉。
  
  阿喜在奥丁酒吧当歌手,也经常跑场,一开嗓唱阿桑和梦飞船,瞬间迷倒一片。
  
  我们一眼相中彼此,喝了杯啤酒后就约着白天骑车游玩,在湖边抽烟,钓鱼,谈天说地,一拍即合,最后索性退掉青旅,同她住在一起。一张床,虽然刚认识,但一点都不别扭。
  
  她在丽江流浪好几年了。大学毕业,同学选择了上班,她选择了流浪,跑场费刚好够生活,偶尔拮据,但潇洒自在。她说,再过两年,玩够了,回去上班,找个合适的人结婚,生孩子,过所有人千篇一律的生活,生俩孩子,教孩子唱歌,夜晚被老公的鼾声吵醒,从一开始的讨厌到习惯再变成不可或缺。然后,一辈子就到头了。
  
  白天我四处闲逛,骑阿喜的单车,棉麻刺绣围巾裹住脖子的脸蛋在清风蓝天下自在穿行,湖水清澈,偶尔有钓鱼的彝族小伙儿邀请我一起,有旅行的情侣让我帮忙拍照,文艺青年在湖边写生。每天带一盒烟,不是因为上瘾了,只是习惯了一个人的时候,静坐的时候,一定要点一根。
  
  没有手机在身边,没法联系任何人,所以每天傍晚,我会去阿喜唱歌的酒吧喝一杯冰凉沁人的啤酒,听她唱歌。她眼睛很大,再画上厚实流畅的黑色眼线,整双眼睛好像会说话,深情脉脉时闭着眼再缓缓睁开,简直不要太迷人。我永远坐在一个角落里,她招呼吧台的调酒小弟照顾我,会穿越人群给我一个笑。
  
  我们在午夜骑单车回住处,买两杯酸奶,坐在台阶上喝,忘了拿吸管,阿喜说扯开盖子直接喝,结果弄得满嘴都是,我要去找餐巾纸擦嘴,她抓着我的手笑,眉眼弯弯。
  
  那天晚上,阿喜教会我添瓶盖。
  
  阿喜问我,什么时候讲讲你的故事?从见你第一眼我就看得到,你满身的故事。
  
  我叼着烟,侧脸看阿喜时,她的那面天空挂着圆月和星辰。
  
  我说,故事太长了,不知从何说起。
  
  她说,来丽江的人,装逼的不少,艳遇的不少,跟风的更不少,但像你这样来发呆什么都不想的,真不多。不过,你不像我,你很快会离开。因为我的心在这儿,而你的,不在。
  
  我伸长了双腿舒展,她看见我脚踝上的蓝色蝴蝶,说很漂亮。
  
  我说,漂亮,但是展开翅膀,却从未飞翔。
  
  后来,阿喜给我介绍了一家小店,说那家店的明信片非常漂亮,我可以写给我想念的人。贴上邮票盖上邮戳,飞去我想去的地方。
  
  阿喜说,如果故事还没有结束,那地球那么远,走着走着,一定会再相遇。
  
  阿喜有一双漂亮的眼睛,能读懂人心。
  
  --顾承中--
  
  在看守所那段日子,是我人生中,最寂寞的时光。身陷囹圄的紧要关头,不止这一次,但不知为何,我非常想念一个人。
  
  杨小唯。
  
  看守所的洗浴室集中在一起,每天清晨起床刷牙的时候,日光从高墙上的窗户缝隙里溜进来,叼着牙刷,薄荷味在口腔里蔓延开,我看见光晕里尘埃飞扬的轨迹。
  
  我哭了。在她把胚胎DNA鉴定报告和体检报告给我的第二天早上,我在盥洗室哭得昏天暗地。盥洗台前两排男人盯着我看,他们不知道我为何落泪,不知道一个男人何至于流泪不流血。
  
  大约是那时候,我才幡然醒悟,这些年我太过自信这个女人会被我紧紧攥在手心里,只要我不松手,她永远无法逃离。但我忘记,他是杨小唯,是一把虽然细小,但是坚硬自尊的沙子。她会倔强地从我指缝中溜走,假如我更加用力地抓住。
  
  文渊说我用错了方式去爱一个人。
  
  我一直不肯承认,而当我承认的时候,那个人,已经同我诀别。
  
  我追悔莫及。
  
  那天她离开后,我捡起地上的报告单回到住处,一个人呆坐了一下午。尽管我曾告诉自己,我不在乎那个孩子,我不在乎。可当我看到亲子鉴定上99.99的数字概率时,我的心脏像是被一万只箭同时射穿,那种没有立即死去而要忍受漫长无边的痛苦折磨,最叫人煎熬。
  
  我回想起当初,或许我对小唯多一丝信任,哦,不对,应该是我给自己多一份自信,而不是面对她和林阳感情时的自卑与不自信,兴许,我和她,有不一样的结局。
  
  但一切,都太迟了。
  
  也是那一刻我就意识到,她会想尽一切办法离开我。
  
  我不会同意离婚,哪怕这辈子她恨我,我也不会同意。
  
  她永远不知道,领结婚证的那天,我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把自己的真心掩藏在利益和威胁身后。我怕任何人触摸到我的真心,看到我的爱倾注到她身上。因为我不知道我背后有多少双眼睛在虎视眈眈,而她,也永远同危险相伴。
  
  文渊来劝说我同她离婚,只有同意离婚,她才会给我钢笔,我才能在林彩秀的案子里洗清嫌疑。既然林阳和顾骏一早设好了局,就切断了我所有路子,我别无选择。
  
  我说不可能,就算坐牢,我也不会和杨小唯离婚。
  
  文渊说我太执拗了,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,现在硬气给谁看,人反正一直在,只要我有心,就能追回来。
  
  我说,别劝了,我不会离婚,我宁愿坐牢。
  
  文渊气得不行,我俩在会客室打了一顿,他气急了,恨铁不成钢。我却一点都不生气,他哪里知道,倘若我此时放弃了小唯,那这辈子,我都没机会了。我能用一次威胁她结婚,用不了第二次。再说,我哪里还敢?
  
  爱是这个世界上,唯一的软肋和铠甲。
  
  杨小唯是我的软肋,也是我的铠甲。
  
  可当她说她和林阳在一起换来钢笔时,我才知道,她还是一把刀。
  
  ---杨小唯—
  
  给刘思涵写明信片的那天,丽江下了一场雨,街道上很冷很冷。我裹着围巾小跑进咖啡店里,密云给我送来一杯热可可,叫我先暖暖手,后厨新招来一个帅气的小年轻,她要先去带带,晚点才能陪我聊天。
  
  一个月前,阿喜介绍我来这家店写明信片,我来看了许多,的确很漂亮,但我一张都没有选。点了一杯一杯的热可可,捧着一本又一本小说,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下午。
  
  密云是店里的服务生,来自哪里不清楚,年纪不清楚,但看眼睛,也是个有故事的人。她说她四处走走,打工赚钱,再走下一程,永远不知道下一程在哪里落脚,呆多久,或许哪天心血来潮,到车站买张票,背上包就走了。不同任何人联系,不留下任何念想。
  
  她说,她从来不告诉任何人来自哪里,不建立太多的感情,不牵绊,不想念,不回头。
  
  我们认识的那天,天气也很冷,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了衣裳,误打误撞进了正确的门店,首先看到的就是密云的笑。她嘴角有两只浅浅的梨涡,但笑容只礼貌地停留一瞬,转瞬即逝。她很酷,左边耳朵上打了十来个耳洞,全都戴上耳钉。她说,那些是为了纪念每一任轰轰烈烈的前男友。
  
  但右边耳朵上,只有一个。密云说,那是唯一。
  
  我捂着热可可,翻开记事本,发现这些日子在店里,不知不觉中,我已经写了不少东西。
  
  因为下雨,店里一下子多了很多人,三五成群或是俩俩作伴的人满座,只有我的位置空着。
  
  这天很冷很冷,我抱着热可可,在氤氲的热气里,看见玻璃窗外一对年轻的情侣快速穿过雨雾奔向打伞下的卡座,男孩把外套挡在女孩头顶,为她隔断风雨,一高一矮的两人依偎在一起,言笑晏晏,青春飞扬。身侧是悄然绽放的栀子花和白茉莉。对面是暴雨如注。
  
  我看着这对情侣发了一会儿呆,忽然有人问我对面的位置有没有人坐,我摇了摇头,看见一张明媚的笑脸,正要回以微笑时,那人忽然把我对面的椅子抽走。
  
  我看着空荡荡的对面,忽然觉得很寂寞,前所未有的寂寞。
  
  我给刘思涵写信,我第一次感伤,我需要她的怀抱。
  
  可当我真正下笔时,我却写不出此刻的寂寞,孤独。
  
  密云忙完来找我聊天的时候,可可已经凉透了,明信片上,也只写了一句话,“思涵,见信佳。”
  
  密云看了一眼,从兜里掏出烟点燃,问我,“你知道什么叫孤独吗?”
  
  我摇头。
  
  密云说,“孤独这两个字拆开来看,有小孩,有水果,有走兽,有蚊蝇,足以撑起一个夏天傍晚的巷子口,人情味十足,稚儿擎瓜柳棚下,细犬逐蝶深巷中。人间繁华多笑语,唯我空余两鬓风。小孩走兽蚊蝇当然热闹,可那都和你无关,这就叫孤独。”
  
  说完,密云对我苦笑,回头看了背后热闹的卡座一眼。
  
  我提笔写下简单的字句,收拾了离开,踩着一路星辉往阿喜唱歌的酒吧去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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